通知公告
关于做好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定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
各系部、各处室: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定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》(教办科技〔2025〕59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科技成果评价机制,推动成果转移转化,并为我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做好准备工作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定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类别与申报条件
本次评定分为科技进步奖(含科技著作类)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,均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。
(一) 科技进步奖
成果要求:推荐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,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(即2023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),并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。
科技著作:须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。
人员与单位:主要完成人应以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,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。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数限5个以内,主要完成人数限10人以内。
审批要求: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项目(如新药、医疗器械等),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(即2023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)。
(二) 优秀科技论文奖
成果要求:论文须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于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,且发表时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驻豫高校。
人员要求:完成人原则上应和发表论文作者一致,特殊情况者可以减少,不能增加。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。
特别提醒:本次评定工作不受理涉密项目。
二、申报方式与材料要求
申报平台:所有推荐工作均依托“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”进行。
登录路径:云平台 → 省厅科研 → 省厅报奖。
账号:成果第一完成人通过所在单位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。
申报时间:2025年3月10日 — 3月28日。
材料提交:
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相应的《申请书》,并从云平台导出打印。
纸质材料经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核、签署意见并签章后,申请人需将签名签章页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,统一转换成一个PDF文件,通过云平台上传。
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员须在3月28日17点前完成本单位项目的网上审核工作。
三、评选与公示
所有推荐项目均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。
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开展评选,评选结果通过云平台公示。
评审结果将作为提名本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主要依据。
请各系部、各处室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,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把关,确保推荐项目质量。
汝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
2025年3月21日
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定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.pdf